当前位置: 首页 > 就业频道 > 综合资讯
八项活动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综合资讯
石家庄日报
2021-07-13
分享:

  八项活动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初次创业符合条件者给予10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记者从市人社局了解到,为做好2021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确保高校毕业生就业局势总体稳定,该局制定了《2021年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方案》。《方案》提出,以促进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自主创业和吸引到基层就业为目标,大力开展八项专项活动,进一步扩展就业渠道、助力成功创业、促进有效对接、强化公共服务和权益保障,全面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实现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达全覆盖,力争年底前就业率不低于95%。

  集中送岗专项活动。通过加大援企稳岗力度,按规定发放吸纳就业补贴和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激励企业更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继续开展“2021年驻石高校校院巡回招聘活动”,收集全市500家以上超10000个岗位,分期送岗位进校园。以石家庄市高校毕业生公共招聘网为基础,搭建集供需对接、线上招聘、人事代理、就业指导等为一体的综合性市级公共服务平台,9月-12月底,举办“石家庄高校毕业生秋季就业网络招聘会”线上招聘活动,常态化开展线上招聘,集中开展就业帮扶,确保就业服务不断线。9月-11月举办3场以上的线下活动。9月底-10月中旬举办“京津石(石家庄区域)人才交流会”。市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每月举办一次综合性招聘,每周举办一次专场招聘,并结合实际,灵活举办分行业、分专业、小型化招聘活动,积极促进供需对接;9月底之前,每个区县组织开展一次面向高校毕业生的线上专场招聘会。同时,将海外留学回国毕业生全面纳入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体系,有针对性地挖掘提供就业岗位,举办专场招聘或开设网上招聘专区,对符合条件的落实就业创业支持政策。

  扶持创业专项活动。组织实施创业导师进校园,开展创业培训;求职讲座进课堂,开展职业指导。通过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一次性创业补贴、场地租金补贴或提供免费场地支持等措施,推动高校毕业生创业带动就业。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初次创业(不含入驻创业园区和创业孵化基地)、取得营业执照、登记就业、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给予10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对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在农村基层创业,取得营业执照、登记就业、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给予不超过1年的生活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000元。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并可享受不超过3年的社保补贴。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创办小微企业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多种形式灵活就业,落实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政策。顺应互联网+、电子商务的迅猛发展,探索升级新业态等新型孵化基地。重点对美东创业孵化基地(主园区)进行整体转型升级,通过以孵化高校毕业生“主播”为主体,运用新媒体、平台赋能、主播带货等方式,打造全市最专业的“电商直播”孵化基地。

  基层“留人”专项活动。鼓励高校毕业生围绕城乡社区服务需求就业创业,支持社区服务类企业、社会组织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或组织见习,支持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服务领域创业和灵活就业。搞好“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招募,引导更多毕业生投身基层服务。针对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开发设置城乡社区等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卫生防疫等临时公益性岗位,服务期最长不超过2年,通过服务供给增加带动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开展“点对点”服务专项活动。建立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清单,将本地户籍与外地前来求职的毕业生全面纳入。按照“市级统筹、县区实施、乡镇(街道)落实”的原则,组织基层就业服务机构熟悉就业政策的工作人员,深入社区(村)对辖区内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开展就业服务,确保登记到位、联系到位、帮扶到位。开设本地求职热线,公开服务机构联系方式,开展基层摸排,对辖区内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应登尽登,摸清基本信息、就业需求、就业状况,实施动态管理。

  职业技能提升专项活动。加强培训服务,实施高校毕业生技能提升培训,对中小微企业新吸纳的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大力开展以工代训,增强高校毕业生就业竞争力。积极组织开展适合高校毕业生等青年人群体的创新创业培训,提升高校毕业生创业能力。举办“SYB创业培训+直播带货”培训,将SYB创业培训与技能培训有机结合,培养一批高素质、职业化、服务本地企业发展的直播销售员或创业者。

  兜底帮扶专项活动。做好贫困毕业生就业,特别关注建档立卡脱贫家庭毕业生、零就业家庭毕业生和残疾毕业生就业情况,落实困难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及时开展“一对一”援助,优先提供岗位、优先推荐录用。将暂时不能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推荐到就业见习基地,提供就业见习服务,发放就业见习补贴,提升就业能力。对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实现就业的,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等方式帮助解决就业难题,促进有就业意愿的100%实现就业。

  权益保护专项活动。简化就业手续,对非公有制单位接收应届高校毕业生,所在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无需在就业协议书上签章。加强用人单位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招聘行为监管,着力规范网络招聘秩序,依法打击“黑中介”、虚假招聘、乱收费、就业歧视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企业用工行为的监督检查,及时查处滥用试用期、拖欠试用期工资、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等行为。公布维权渠道,受理投诉举报。及时梳理发布毕业生实习实践、就业创业中的典型侵权案例,开展权益保护专题宣传,增强毕业生风险防范意识。

  政策宣讲专项活动。借助创业服务高校行活动,组织熟悉政策的工作人员、创业典型等到高校开展宣讲活动。印发政策汇编、政策宣传单、海报等形式大力宣传就业创业政策,积极开展就业政策就业服务进校园活动,扩大政策覆盖面和知晓度。(记者 王静)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首页 > 就业频道 > 综合资讯
八项活动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石家庄日报
综合资讯
2021-07-13
+关注就业频道
扫描二维码

  八项活动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初次创业符合条件者给予10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记者从市人社局了解到,为做好2021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确保高校毕业生就业局势总体稳定,该局制定了《2021年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方案》。《方案》提出,以促进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自主创业和吸引到基层就业为目标,大力开展八项专项活动,进一步扩展就业渠道、助力成功创业、促进有效对接、强化公共服务和权益保障,全面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实现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达全覆盖,力争年底前就业率不低于95%。

  集中送岗专项活动。通过加大援企稳岗力度,按规定发放吸纳就业补贴和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激励企业更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继续开展“2021年驻石高校校院巡回招聘活动”,收集全市500家以上超10000个岗位,分期送岗位进校园。以石家庄市高校毕业生公共招聘网为基础,搭建集供需对接、线上招聘、人事代理、就业指导等为一体的综合性市级公共服务平台,9月-12月底,举办“石家庄高校毕业生秋季就业网络招聘会”线上招聘活动,常态化开展线上招聘,集中开展就业帮扶,确保就业服务不断线。9月-11月举办3场以上的线下活动。9月底-10月中旬举办“京津石(石家庄区域)人才交流会”。市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每月举办一次综合性招聘,每周举办一次专场招聘,并结合实际,灵活举办分行业、分专业、小型化招聘活动,积极促进供需对接;9月底之前,每个区县组织开展一次面向高校毕业生的线上专场招聘会。同时,将海外留学回国毕业生全面纳入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体系,有针对性地挖掘提供就业岗位,举办专场招聘或开设网上招聘专区,对符合条件的落实就业创业支持政策。

  扶持创业专项活动。组织实施创业导师进校园,开展创业培训;求职讲座进课堂,开展职业指导。通过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一次性创业补贴、场地租金补贴或提供免费场地支持等措施,推动高校毕业生创业带动就业。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初次创业(不含入驻创业园区和创业孵化基地)、取得营业执照、登记就业、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给予10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对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在农村基层创业,取得营业执照、登记就业、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给予不超过1年的生活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000元。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并可享受不超过3年的社保补贴。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创办小微企业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多种形式灵活就业,落实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政策。顺应互联网+、电子商务的迅猛发展,探索升级新业态等新型孵化基地。重点对美东创业孵化基地(主园区)进行整体转型升级,通过以孵化高校毕业生“主播”为主体,运用新媒体、平台赋能、主播带货等方式,打造全市最专业的“电商直播”孵化基地。

  基层“留人”专项活动。鼓励高校毕业生围绕城乡社区服务需求就业创业,支持社区服务类企业、社会组织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或组织见习,支持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服务领域创业和灵活就业。搞好“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招募,引导更多毕业生投身基层服务。针对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开发设置城乡社区等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卫生防疫等临时公益性岗位,服务期最长不超过2年,通过服务供给增加带动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开展“点对点”服务专项活动。建立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清单,将本地户籍与外地前来求职的毕业生全面纳入。按照“市级统筹、县区实施、乡镇(街道)落实”的原则,组织基层就业服务机构熟悉就业政策的工作人员,深入社区(村)对辖区内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开展就业服务,确保登记到位、联系到位、帮扶到位。开设本地求职热线,公开服务机构联系方式,开展基层摸排,对辖区内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应登尽登,摸清基本信息、就业需求、就业状况,实施动态管理。

  职业技能提升专项活动。加强培训服务,实施高校毕业生技能提升培训,对中小微企业新吸纳的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大力开展以工代训,增强高校毕业生就业竞争力。积极组织开展适合高校毕业生等青年人群体的创新创业培训,提升高校毕业生创业能力。举办“SYB创业培训+直播带货”培训,将SYB创业培训与技能培训有机结合,培养一批高素质、职业化、服务本地企业发展的直播销售员或创业者。

  兜底帮扶专项活动。做好贫困毕业生就业,特别关注建档立卡脱贫家庭毕业生、零就业家庭毕业生和残疾毕业生就业情况,落实困难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及时开展“一对一”援助,优先提供岗位、优先推荐录用。将暂时不能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推荐到就业见习基地,提供就业见习服务,发放就业见习补贴,提升就业能力。对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实现就业的,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等方式帮助解决就业难题,促进有就业意愿的100%实现就业。

  权益保护专项活动。简化就业手续,对非公有制单位接收应届高校毕业生,所在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无需在就业协议书上签章。加强用人单位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招聘行为监管,着力规范网络招聘秩序,依法打击“黑中介”、虚假招聘、乱收费、就业歧视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企业用工行为的监督检查,及时查处滥用试用期、拖欠试用期工资、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等行为。公布维权渠道,受理投诉举报。及时梳理发布毕业生实习实践、就业创业中的典型侵权案例,开展权益保护专题宣传,增强毕业生风险防范意识。

  政策宣讲专项活动。借助创业服务高校行活动,组织熟悉政策的工作人员、创业典型等到高校开展宣讲活动。印发政策汇编、政策宣传单、海报等形式大力宣传就业创业政策,积极开展就业政策就业服务进校园活动,扩大政策覆盖面和知晓度。(记者 王静)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