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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2021年计划为万余名青年提供就业见习岗位
综合资讯
中工网
2021-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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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彩贵州网讯 (记者 刘竹寒) 近日,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关于做好2021年度青年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计划在2021年组织全省1.1万名青年参加就业见习,帮助青年人积累实践经验、增强就业能力,促进其尽快实现就业创业。

  此次见习对象为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至24岁失业青年,艰苦边远地区、老工业基地等可扩大至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中职毕业生。

  根据《通知》,就业见习实行分级负责和属地管理。各见习基地要按照属地要求,及时向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报送岗位需求计划,按照规定组织参加见习工作。

  《通知》指出,将多渠道募集见习岗位,持续扩大见习岗位募集规模,确保今年见习岗位总量不低于去年。并鼓励各地组织高校毕业生到乡镇、街道(社区)等基层公共服务管理岗位进行就业见习,充实基层人才队伍。

  《通知》指出,对低收入家庭、零就业家庭、残疾毕业生及就业困难少数民族毕业生优先提供见习机会。并强化失业登记管理,健全见习对象信息库,实行实名制管理。开展见习岗位进校园、进社区,举办见习宣传推介、专场招募、供需见面会、双向洽谈等活动,多方搭建见习对接平台。

  在经费保障方面,就业见习补贴可按规定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就业见习时间为3至12个月,最长不超过一年,见习期间生活补助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见习期间,见习单位必须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与住院医疗商业保险,保险费用从就业补助资金中按每人不高于300元的标准据实补贴。就业见习补贴实行“先垫后补”的办法,见习结束后,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供相关资料申请办理一次性拨付,未按规定要求进行申报及未办理见习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与住院医疗商业保险的,不予纳入见习政策补贴享受范围。

  《通知》强调,鼓励见习单位留用见习人员,见习期满,依法及时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见习单位,适当提高补贴标准。对符合企业吸纳就业条件的,按规定落实相关扶持政策。对见习后未留用人员做好后续就业帮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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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次见习对象为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至24岁失业青年,艰苦边远地区、老工业基地等可扩大至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中职毕业生。

  根据《通知》,就业见习实行分级负责和属地管理。各见习基地要按照属地要求,及时向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报送岗位需求计划,按照规定组织参加见习工作。

  《通知》指出,将多渠道募集见习岗位,持续扩大见习岗位募集规模,确保今年见习岗位总量不低于去年。并鼓励各地组织高校毕业生到乡镇、街道(社区)等基层公共服务管理岗位进行就业见习,充实基层人才队伍。

  《通知》指出,对低收入家庭、零就业家庭、残疾毕业生及就业困难少数民族毕业生优先提供见习机会。并强化失业登记管理,健全见习对象信息库,实行实名制管理。开展见习岗位进校园、进社区,举办见习宣传推介、专场招募、供需见面会、双向洽谈等活动,多方搭建见习对接平台。

  在经费保障方面,就业见习补贴可按规定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就业见习时间为3至12个月,最长不超过一年,见习期间生活补助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见习期间,见习单位必须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与住院医疗商业保险,保险费用从就业补助资金中按每人不高于300元的标准据实补贴。就业见习补贴实行“先垫后补”的办法,见习结束后,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供相关资料申请办理一次性拨付,未按规定要求进行申报及未办理见习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与住院医疗商业保险的,不予纳入见习政策补贴享受范围。

  《通知》强调,鼓励见习单位留用见习人员,见习期满,依法及时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见习单位,适当提高补贴标准。对符合企业吸纳就业条件的,按规定落实相关扶持政策。对见习后未留用人员做好后续就业帮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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