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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黑龙江绥化兰西县招聘司法行政警务辅助19名公告
招考信息
华图教育
2021-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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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有效缓解司法行政机关人员不足问题,提升司法行政机关维护社会稳定、服务县域经济发展的能力,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

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9名,其中男15人、女4人。具体工作岗位为各司法所。

二、招聘原则及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公开招聘。

三、招聘范围

面向全县公开招聘。具有兰西县户籍(2021年10月10日前迁入兰西县)。

四、招聘条件

(一)思想品德优良,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拥护和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

(二)自愿从事司法行政辅警工作,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应变能力;有高度的责任感,服从司法局的管理及安排。

(三)身体健康,形体端正,无残疾、无纹身、无口吃、无明显疤痕,无传染性疾病,本人及三代以内直系亲属无精神病史和其他不能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疾病病史。

(四)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退伍兵学历不作要求),年龄18-30周岁(1991年10月1日——2003年10月1日之间出生)。男性身高1.70米以上,女性身高1.60米以上。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

2、因违法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罚的;

3、因有犯罪嫌疑,问题尚未查清的;

4、有吸毒史的;

5、被开除军籍的;

6、在近三年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过程中被相应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

7、曾因违反警务辅助人员相关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2021年10月14日至2021年10月21日,在兰西县政府网站发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报考时需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信网学历信息认证,是退伍兵的携带退伍军人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1寸免冠彩色同版照片5张,填写《兰西县公开招聘司法行政辅警报名资格审查表》,考务费140.00元(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或低保家庭人员免收考务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低保家庭人员分别需提供县扶贫办和县低保局出具的相关证明)。

应聘人员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的比例,如达不到这一比例的,根据实际需要,适当降低比例。

2、资格审查。报名人员提交的有关证件信息和材料统一经报名资格审查组核对审查,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报名或录取资格。

3、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2日8:30至2021年10月24日17:00时止(周六周日不休息)。

4、报名地点:兰西县就业服务中心一楼

5、咨询电话:0455-5358914,0455-5678600。

(三)考试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时间为90分钟,分值100分。

(2)笔试内容:初中、高中语文,时事政治、十九大精神及习近平系列讲话等知识。

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为准。

(3)面试。面试时间与报名同一时间进行,由县司法局、人社局、县卫计局等单位抽调人员组成。

面试条件:报考人员必须五官端正,表达能力正常,无生理缺陷,身高等方面符合报考资格要求。面试合格参加笔试,不合格取消报名资格。

(4)录取办法: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体检人选。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成绩并列时,按学历高低及党员先后顺序确定拟录用人员,再并列另行加试面试确定;具体岗位分配由司法局按照所学专业与拟聘岗位性质进行安置。

(四)体检

按招考计划数1:1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或缺检的取消拟聘用资格。所空名额从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考核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核程序,重点考核考生在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等方面的表现,是否存在不得报考等情形。同时复审报考资格,考核中发现不符合招考条件的,取消拟聘用资格。县招聘领导小组根据空缺名额按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签订劳动合同

通过考试、体检、考核确定拟用人选,经兰西县公开招聘司法行政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继续履行合同,不合格者解除合同,劳动合同三年一签。

六、管理及待遇

司法行政警务辅助人员为临时性用工,实行劳动合同管理,月工资2000元,缴纳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保险费及工资待遇由县财政负责。保险费应个人承担的部分由单位在其工资中代扣,按月缴纳社会保险费。

七、招聘纪律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公开招聘的有关要求,对在报名、笔试、体检、考核过程中被认定违纪违规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的有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理。

八、特别提示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各类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按照国家和我省疫情防控要求,报考者须提前申领“龙江健康码”,抵达我省前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报考者,应提前向招录机关申报,到达报考地点时须持有到达目的地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能够出示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码“绿码”。境外返回报考者如到达境内时间不足35天,应自觉接受属地防疫指挥部隔离观察和核酸检测措施(隔离费用自理),合格后方可参加报名。

(三)报考人员在进入报名场地前,应接受“龙江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龙江健康码”绿码及体温测量合格者,方可进入报名场地,码色异常的报考者需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考者进出报名场地要全程佩戴口罩,服从现场管理,注意保持安全距离,做好防范工作。

九、组织机构

为了切实加强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保证司法行政警务辅助人员的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规范有序进行,成立兰西县公开招聘司法行政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委常委、副县长徐晓平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司法局局长王文明、人社局局长李晓峰同志担任。成员由县司法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编委办、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等单位相关人员组成。

本招聘方案由兰西县公开招聘司法行政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兰西县公开招聘司法行政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决定。

附件:兰西县公开招聘司法行政辅警报名资格审查表

兰西县公开招聘司法行政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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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有效缓解司法行政机关人员不足问题,提升司法行政机关维护社会稳定、服务县域经济发展的能力,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

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9名,其中男15人、女4人。具体工作岗位为各司法所。

二、招聘原则及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公开招聘。

三、招聘范围

面向全县公开招聘。具有兰西县户籍(2021年10月10日前迁入兰西县)。

四、招聘条件

(一)思想品德优良,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拥护和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

(二)自愿从事司法行政辅警工作,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应变能力;有高度的责任感,服从司法局的管理及安排。

(三)身体健康,形体端正,无残疾、无纹身、无口吃、无明显疤痕,无传染性疾病,本人及三代以内直系亲属无精神病史和其他不能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疾病病史。

(四)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退伍兵学历不作要求),年龄18-30周岁(1991年10月1日——2003年10月1日之间出生)。男性身高1.70米以上,女性身高1.60米以上。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

2、因违法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罚的;

3、因有犯罪嫌疑,问题尚未查清的;

4、有吸毒史的;

5、被开除军籍的;

6、在近三年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过程中被相应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

7、曾因违反警务辅助人员相关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2021年10月14日至2021年10月21日,在兰西县政府网站发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报考时需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信网学历信息认证,是退伍兵的携带退伍军人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1寸免冠彩色同版照片5张,填写《兰西县公开招聘司法行政辅警报名资格审查表》,考务费140.00元(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或低保家庭人员免收考务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低保家庭人员分别需提供县扶贫办和县低保局出具的相关证明)。

应聘人员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的比例,如达不到这一比例的,根据实际需要,适当降低比例。

2、资格审查。报名人员提交的有关证件信息和材料统一经报名资格审查组核对审查,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报名或录取资格。

3、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2日8:30至2021年10月24日17:00时止(周六周日不休息)。

4、报名地点:兰西县就业服务中心一楼

5、咨询电话:0455-5358914,0455-5678600。

(三)考试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时间为90分钟,分值100分。

(2)笔试内容:初中、高中语文,时事政治、十九大精神及习近平系列讲话等知识。

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为准。

(3)面试。面试时间与报名同一时间进行,由县司法局、人社局、县卫计局等单位抽调人员组成。

面试条件:报考人员必须五官端正,表达能力正常,无生理缺陷,身高等方面符合报考资格要求。面试合格参加笔试,不合格取消报名资格。

(4)录取办法: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体检人选。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成绩并列时,按学历高低及党员先后顺序确定拟录用人员,再并列另行加试面试确定;具体岗位分配由司法局按照所学专业与拟聘岗位性质进行安置。

(四)体检

按招考计划数1:1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或缺检的取消拟聘用资格。所空名额从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考核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核程序,重点考核考生在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等方面的表现,是否存在不得报考等情形。同时复审报考资格,考核中发现不符合招考条件的,取消拟聘用资格。县招聘领导小组根据空缺名额按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签订劳动合同

通过考试、体检、考核确定拟用人选,经兰西县公开招聘司法行政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继续履行合同,不合格者解除合同,劳动合同三年一签。

六、管理及待遇

司法行政警务辅助人员为临时性用工,实行劳动合同管理,月工资2000元,缴纳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保险费及工资待遇由县财政负责。保险费应个人承担的部分由单位在其工资中代扣,按月缴纳社会保险费。

七、招聘纪律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公开招聘的有关要求,对在报名、笔试、体检、考核过程中被认定违纪违规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的有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理。

八、特别提示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各类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按照国家和我省疫情防控要求,报考者须提前申领“龙江健康码”,抵达我省前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报考者,应提前向招录机关申报,到达报考地点时须持有到达目的地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能够出示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码“绿码”。境外返回报考者如到达境内时间不足35天,应自觉接受属地防疫指挥部隔离观察和核酸检测措施(隔离费用自理),合格后方可参加报名。

(三)报考人员在进入报名场地前,应接受“龙江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龙江健康码”绿码及体温测量合格者,方可进入报名场地,码色异常的报考者需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考者进出报名场地要全程佩戴口罩,服从现场管理,注意保持安全距离,做好防范工作。

九、组织机构

为了切实加强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保证司法行政警务辅助人员的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规范有序进行,成立兰西县公开招聘司法行政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委常委、副县长徐晓平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司法局局长王文明、人社局局长李晓峰同志担任。成员由县司法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编委办、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等单位相关人员组成。

本招聘方案由兰西县公开招聘司法行政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兰西县公开招聘司法行政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决定。

附件:兰西县公开招聘司法行政辅警报名资格审查表

兰西县公开招聘司法行政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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