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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森林和草原病虫害防治总站2021年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公告
招考信息
事业管理司
2021-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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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森林和草原病虫害防治总站是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直属正司局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位于辽宁省沈阳市。其前身为1964年成立的东北地区森林植物检疫站和南方地区森林植物检疫站,1985年在沈阳合并成立林业部森林植物检疫所,1990年更名为林业部森林病虫害防治总站,1998年更名为国家林业局森林病虫害防治总站,2005年加挂国家林业局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总站牌子,2018年更名为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森林和草原病虫害防治总站。我站建有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重点实验室、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森林和草原有害生物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中心、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检测鉴定中心、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职业技能鉴定站等多个实验检验机构,我站是林业生物灾害监测预警国家创新联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控国家创新联盟牵头单位。同时,全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全国植物检疫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林业植物检疫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东北林业大学研究生创新实践基地等也在我站设立。 

  根据事业发展需要,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接收高校毕业生有关规定,面向2021年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具有事业编制的工作人员1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范围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全脱产学习统招统分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就业毕业生),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接收当年能够开具报到证;获得国家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且符合回国年限要求尚未办理就业(派遣)手续的留学生。 

  二、招聘专业、学历及人数

  

  三、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政治立场和理想信念坚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 

  3.热爱林业和草原保护事业,有强烈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学位学历和技能要求; 

  5.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综合分析、调查研究以及语言表达和文字综合能力; 

  6.具有较高的英语水平和较好的实践操作能力; 

  7.具有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适应岗位要求。 

  四、报名 

  1.报名日期:2021年33—3月11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林草防治网”及其公众号或“国家林草局政府网”、国家林草局直属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平台下载并填写《林草防治总站2021年高校毕业生招聘报名表》,连同相关证件、材料扫描件电子版,按照“岗位序号-姓名-专业”的格式命名,发送至电子邮箱(sfzzrsc@163.com)。 

  3.资格审查: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和招聘公告确定的招聘岗位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名单。经初审通过后进行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及安排以电话形式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规、违纪、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五、考试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考试时间初步定于3月15日,具体时间以资格审查通过后的电话通知为准。参加考试的应聘人员须在考试前1日16:00前到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森林和草原病虫害防治总站人事处报到,领取准考证,报到时须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均为百分制,按5:5的权重比例计算总成绩。 

  根据笔试成绩,按各岗位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末位成绩相同,一并进入复试),复试人选少于规定比例的岗位,按照实际人数进行复试。 

  六、体检及考察 

  按岗位1:1的比例进行体检和考察。由我站统一组织安排,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及考察工作参考有关规定执行。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本人自愿放弃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及考察结果,由总站党委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人事司审批同意,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毕业生报到后,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我站为新入职单身职工提供3年免费集体宿舍。 

  八、其他有关事项 

  1.应聘人员须认真如实填写报名表及提供有关材料。因未认真填写或提供材料,造成信息不全、有误的,由应聘人员承担责任;弄虚作假的,将被取消应聘资格。 

  2.报名后,请应聘人员保持电话开机状态,以便联系。 

  3.报考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体检的,视作放弃资格。 

  4.应聘人员参加考试期间发生的包括食宿、交通、体检等一切费用,均由个人承担。 

  5.应聘人员参加考试期间(包括笔试和面试)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自行准备2B铅笔、橡皮、黑色或蓝色答题笔。考试时,须关闭所有通讯工具并交由我站工作人员统一保管。 

  6.本次招聘一律不指定任何复习参考教材和培训机构。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唐健 

  联系电话:024—86800638/15204084103 

  考试及工作地址: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黄河北大街58号 

  邮政编码:110034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森林和草原病虫害防治总站

                        2021年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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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森林和草原病虫害防治总站是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直属正司局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位于辽宁省沈阳市。其前身为1964年成立的东北地区森林植物检疫站和南方地区森林植物检疫站,1985年在沈阳合并成立林业部森林植物检疫所,1990年更名为林业部森林病虫害防治总站,1998年更名为国家林业局森林病虫害防治总站,2005年加挂国家林业局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总站牌子,2018年更名为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森林和草原病虫害防治总站。我站建有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重点实验室、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森林和草原有害生物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中心、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检测鉴定中心、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职业技能鉴定站等多个实验检验机构,我站是林业生物灾害监测预警国家创新联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控国家创新联盟牵头单位。同时,全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全国植物检疫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林业植物检疫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东北林业大学研究生创新实践基地等也在我站设立。 

  根据事业发展需要,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接收高校毕业生有关规定,面向2021年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具有事业编制的工作人员1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范围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全脱产学习统招统分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就业毕业生),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接收当年能够开具报到证;获得国家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且符合回国年限要求尚未办理就业(派遣)手续的留学生。 

  二、招聘专业、学历及人数

  

  三、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政治立场和理想信念坚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 

  3.热爱林业和草原保护事业,有强烈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学位学历和技能要求; 

  5.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综合分析、调查研究以及语言表达和文字综合能力; 

  6.具有较高的英语水平和较好的实践操作能力; 

  7.具有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适应岗位要求。 

  四、报名 

  1.报名日期:2021年33—3月11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林草防治网”及其公众号或“国家林草局政府网”、国家林草局直属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平台下载并填写《林草防治总站2021年高校毕业生招聘报名表》,连同相关证件、材料扫描件电子版,按照“岗位序号-姓名-专业”的格式命名,发送至电子邮箱(sfzzrsc@163.com)。 

  3.资格审查: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和招聘公告确定的招聘岗位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名单。经初审通过后进行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及安排以电话形式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规、违纪、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五、考试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考试时间初步定于3月15日,具体时间以资格审查通过后的电话通知为准。参加考试的应聘人员须在考试前1日16:00前到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森林和草原病虫害防治总站人事处报到,领取准考证,报到时须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均为百分制,按5:5的权重比例计算总成绩。 

  根据笔试成绩,按各岗位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末位成绩相同,一并进入复试),复试人选少于规定比例的岗位,按照实际人数进行复试。 

  六、体检及考察 

  按岗位1:1的比例进行体检和考察。由我站统一组织安排,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及考察工作参考有关规定执行。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本人自愿放弃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及考察结果,由总站党委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人事司审批同意,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毕业生报到后,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我站为新入职单身职工提供3年免费集体宿舍。 

  八、其他有关事项 

  1.应聘人员须认真如实填写报名表及提供有关材料。因未认真填写或提供材料,造成信息不全、有误的,由应聘人员承担责任;弄虚作假的,将被取消应聘资格。 

  2.报名后,请应聘人员保持电话开机状态,以便联系。 

  3.报考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体检的,视作放弃资格。 

  4.应聘人员参加考试期间发生的包括食宿、交通、体检等一切费用,均由个人承担。 

  5.应聘人员参加考试期间(包括笔试和面试)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自行准备2B铅笔、橡皮、黑色或蓝色答题笔。考试时,须关闭所有通讯工具并交由我站工作人员统一保管。 

  6.本次招聘一律不指定任何复习参考教材和培训机构。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唐健 

  联系电话:024—86800638/15204084103 

  考试及工作地址: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黄河北大街5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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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森林和草原病虫害防治总站

                        2021年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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